Java基础程序设计(应用型大学计算机专业系列教材) - Softcover

高虎,曹记东,翟然,李梓

 
9787302459835: Java基础程序设计(应用型大学计算机专业系列教材)

Inhaltsangabe

本书采用“任务驱动、案例教学”的方法,主要介绍Java开发和运行环境、Java基本语法、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图形界面设计、文件输入/输出流操作、线程、网络和数据开发基础等知识,并通过实训,提高应用技能。本书可以作为大学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Java语言程序设计的教材,也可用于企事业单位IT从业者在职培训用书,对于Java自学者也是一本有益的科技读物。第3章类和对象学习目标理解类和对象的概念、方法定义和方法调用。掌握方法的重载和重写。掌握修饰符、类变量和类方法。掌握static、this、final等关键字。了解抽象类和接口以及包的概念。3.1类和对象的概念把客观世界中的事物映射到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中就是对象。对象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程序单位。客观世界中的许多对象,无论其属性还是其行为常常有许多共同性,抽象出这些对象的共同性便可以构成类。所以,类是对象的抽象和归纳,对象是类的实例。3.1.1类和对象概述客观世界由许多具体事物构成,而这些事物都具有一定的静态以及动态属性。将事物放置到某一个特定的问题中,就将事物抽象成了一个对象。对象即一组数据,用来描述对象的静态特征。在Java程序中,把这一组数据称为数据成员。对象标识即对象的名字,是用户和系统识别它的唯一标志。对象标识有“外部标识”和“内部标识”之分。外部标识供对象的定义者或使用者用,内部标识供系统内部唯一地识别每一个对象。方法也称为服务或操作,它是对象动态特征(行为)的描述。每一个方法确定对象的一种行为或功能,为避免混淆,本书中把方法称为成员方法。在Java程序中,类是创建对象的模板,对象是类的实例,任何一个对象都是隶属于某个类的。3.1.2类的定义对象是对事物的抽象,而类是对对象的抽象和归纳。分类所依据的原则是抽象,即抽象出能反映与当前目标有关的本质特征,而忽略那些与当前目标无关的非本质特征,从而找出事物的共性,把具有共同性质的事物归结为一类,得出一个抽象的概念——类。在描述类时需要指明以下几种方面。(1)类的标识:一种区别类的工具,也称为类的名字。(2)类的属性说明:用来描述相同对象的静态特征。(3)类的说明方法:用来描述相同对象的动态特征。例如,定义一个类的程序如下。classHusky//定义一种class类,Husky是类的标识{Stringname;intAverageWeight;intAverageHeight;publicvoidmove()类的属性(静态){...}publicvoidShowHusky(){...}}类的说明方法(动态)Husky类3.1.3构造方法Java构造方法是定义在Java类中的一个用来初始化对象的方法,它是使用new+构造方法创建一个新的对象。并且方法名与类名必须相同,没有返回值,在对象创建时被调用。根据需求定义有参构造方法和无参构造方法。例31无参构造方法的使用。main():Telphonephone=newTelphone();classTelphone;publicTelphoe(){System.out.pritln("无参构造方法执行了!");}此函数没有参数却能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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